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教育厅2022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2年04月07日 16:52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22年工作要点和相关要求,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22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具有原始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着力解决区域、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中国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研究项目。

二、项目类别和申报指标

2022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共分为四类,我院可申报下述三类:

1.一般专项项目:分为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高校在职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一般专项项目申请人在教育厅重点支持范围内自由选题,按照限额申报,分配给我院的申报指标共5项,学院根据限额指标择优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2021年度校级科研青年项目立项课题。

2.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主要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本年度省教育厅与中国电建集团西北院设立“政企联合资助项目”若干,申报指南见附件。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请人可自由选题,也可按照附件指南选题,学院择优推荐。

3.重点项目:我院可申报陕西基础科学(数学、物理学)研究院和陕西基础科学(化学、生物学)研究院项目,由省基础研究院组织申报、评审(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1.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

2.重点研究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思路清楚,人员组成合理,研究方法科学,未来产出可期。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申报多个不同类别项目,或多头申报其他部门设立的项目。

(七)要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八)违反相关要求,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填报

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项目申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22年4月24日上午10:00。

(二)校内评审

4月25日上午10:00前,申请人提交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申报书1份,同时提交纸质材料3份。

4月28日前,学院组织院内评审答辩,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5月7日16:00前,提交由系统生成的正式申报材料一式2份。

联系人:刘静

电话:029-86654207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7669498

科技服务中心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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